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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开展百案百庭示范观摩活动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7日作者:中国法院网 高志海

      4月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坐无虚席,该院院、庭领导及审判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庭审观摩。该庭审的举行为该院为期半年的“百案百庭示范观摩”活动拉开帷幕。据了解,在全院范围分不同审判业务开展的大规模庭审示范观摩活动在该院尚属首次。

  为进一步促进庭审规范,强化庭审功能,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司法能力提高,该院在全院范围分不同审判业务口开展了“百案百庭示范观摩”活动,并将活动的启动部署仪式放在示范观摩庭现场。活动由立案、申诉审查、审判监督、执行等15个业务庭将正在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再审及管辖异议、执行等各类公开开庭审理的诉讼和执行案件进行庭审示范。活动中,业务主管副院长与庭长组成6个专项工作小组,院党组成员及审判委员会成员组成观摩考评小组。各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本小组的示范庭审、组织审判人员观摩、评价和总结工作,并在活动中通过调研庭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梳理经验、做法,制定本审判口统一适用的标准化庭审规则。院考评小组对各业务口推选的庭审示范典型进行观摩、评价。评价中,专项工作小组、考评小组要对庭审诉讼程序、驾驭庭审能力、权利保障、庭审作风、庭审规范、庭审效果等方面进行全程全面评价。内容包括:庭前准备、庭审仪表形象、法言法语使用、争议焦点归纳、认证质证及配合协作、审判(主执行官)长的驾驭庭审能力等。每一场庭审观摩结束后,观摩小组成员均要填写《“百案百庭示范”活动专用表》,按精彩、优秀、较好、一般等不同层次对庭审过程、质效进行评价。

  该院院长朱江介绍,二中院开展此项活动旨在以“百案百庭示范观摩”活动为载体,突出人民法院以审判为第一要务,总结审判经验,促进审判人员庭审驾驭水平和司法能力素质和审判质量的提升。进一步强化庭审功能,让每个案件当事人把话说在庭上、把理摆在庭上、把证举在庭上、把焦点争在庭上,使庭审真正成为查清事实、分辨是非责任、沟通协调、矛盾纠纷化解的过程。最终落在提升二中院整体审判水平的固本强基上。

  为规范有序地开展好活动,保证活动的有效进行,该院专门成立了由院领导组成的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百案百庭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的范围、组织方法、成果总结等进行了明确,并附带了《“百案百庭示范”活动观摩操作规则》、《“百案百庭示范”活动庭审告知单》、《“百案百庭示范”活动专用表》等内容。其中,要求示范观摩庭审程序符合规范要求,坚持“查清事实”、“讲清道理”、“分清责任”,充分发挥庭审功能,能够展现合议庭成员庭审驾驭能力、突发状况应对能力、矛盾化解能力等水平。示范观摩庭要在庭审5日前向院考评小组或专项工作小组提交《“百案百庭示范”活动庭审告知单》,院考评小组、专项工作小组接收《“百案百庭示范”活动庭审告知单》后,2日内确定案件观摩小组成员名单。示范庭观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并有一位业务主管副院长或业务庭长参加。

  庭审示范观摩结束后,该活动领导小组对庭审情况进行了讲评。“庭审示范观摩为法官历练审判技能、提升办案能力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对提高案件质量效率会起到很大的促进和帮助作用。”今天庭审的审判长向记者谈到。